【教学研讨】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研讨会

  4月17日下午,经济管理学院在沙河校区信息楼XXD-518召开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研讨会。会议由学院院长张健主持,副院长何琼、副院长廖赣丽、各学科负责人、秘书和学科骨干参加会议。

   

  与会老师综合考虑各学科(专业)发展特点,经讨论制定了经济管理学院各学科(专业)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。本次研讨会讨论内容包括四个部分,分别是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(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、工商管理1202、应用经济学0202三个一级学科培养的研究生)、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(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、工程管理125601、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)、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(工商管理(MBA)、会计(MPAcc))和补充说明项。

  经过本次研讨会,我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更加完善,后续经管学院在各学科(专业)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方面将持续严格把关,整体提升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供稿:张昱婷 审核:廖赣丽